各学院(部)及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高校数字图书馆关于对相关课程建设类项目进行年度检查验收的通知》、《安徽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教高〔2008〕5号)、《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支持本科高校发展能力提升计划〉、〈安徽省高等教育振兴计划〉的通知》(皖教办〔2013〕8号)和《合肥工业大学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合工大政发〔2016〕100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决定对我校课程建设类项目进行2019年度检查验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检查验收的项目范围
2013年以来立项且未结题的国家级、省级、校级质量工程课程建设类项目,包括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MOOC)、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精品视频公开课、智慧课堂(试点)、精品线下开放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等。
二、年度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
检查形式分为阶段检查和结题验收两大类。各类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MOOC)示范项目
1.项目检查分类
2014年度延期项目和2015、2016、2017年度立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2018年度立项项目进行阶段检查。
2.检查验收方式
学校组织专家进行线上评审。
3.结题验收主要内容
项目结题验收以课程应用为导向,必须在安徽省网络课程学习中心平台(e会学)或者国内外主流网络课程平台上线运营。
结题验收标准如下:
1)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可以评为“优秀”:
a)已入选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的项目;
b)已入选2017-2019年度安徽省推荐申报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的项目;
c)已入选2017-2019年度推荐申报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的项目。
2)满足以下条件可以评为“良好”:
符合省级质量工程MOOC示范项目结题验收审核标准(指各项指标均满足“安徽省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结题验收标准(2018版)”要求)且上线运营成果显著的项目;
3)满足以下条件可以评为“合格”:
基本符合省级质量工程MOOC示范项目结题验收审核标准(指至少学习总人次、视频时长、教学周期数三项指标满足“安徽省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结题验收标准(2018版)”要求)的项目;
4)不满足以上3点要求的项目可以申请延期一年;对于申请结题验收但不符合以上3点要求的项目将视为延期一年。
5)2014年度已延期项目如果仍未达到前3条验收标准,将视为“撤项”。
结题验收材料要求:
1)项目结题报告;
2)《课程数据信息表》(附件1)(需加盖平台公章;如在安徽省网络课程学习中心平台(e会学)开设且完成2个完整教学周期的课程无需提供,将由平台统一公示课程运营情况;如在不同平台开课可按平台分别提供;符合“优秀”标准的课程无需提供);
3)申请延期的项目提交延期报告。
4.阶段检查主要内容
阶段检查以督促项目建设及运营为目的,具体检查标准如下:
1)已完成全部课程拍摄并在相关平台开课的项目评为“优秀”;
2)已完成部分课程拍摄并上线运营项目评为“合格”;
3)不符合以上2点要求的评为“建议整改”。
阶段检查材料要求:
1) 项目进展报告
2) 课程上线说明表(附件2)(需加盖平台公章;如在安徽省网络课程学习中心平台(e会学)上线的课程无需提供,将由平台统一公示课程上线情况)
(二)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精品视频公开课、智慧课堂(试点)项目
1.项目检查分类
2013-2017年度立项且未结项的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精品视频公开课进行结题验收;2017年度立项且未结项的智慧课堂试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2018年立项的智慧课堂项目进行阶段检查。
2.检查验收方式
学校组织专家进行线上评审。
3.检查验收主要内容
各学院结题验收按照立项当年申报指南中的要求,对照项目任务书,根据完成情况分别给予“优秀”、“良好”、“合格”、“同意延期”等自查结论。
2018年立项的智慧课堂项目此次进行阶段检查,各学院根据完成情况分别给予“优秀”、“良好”“合格”、“建议整改”等自查结论。结题验收将于2021年进行,标准按照2018年申报指南中明确的结题验收要求执行,请各学院提前做好安排。
4.材料要求
项目结题报告或者进展报告;申请延期的项目提交延期报告。
(三)精品线下开放课程
1.项目检查分类
2018年度立项的项目进行阶段检查。
2.检查验收方式
学校组织专家进行线上评审。
3. 阶段检查主要内容
精品线下开放课程对照国家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进行建设,强调利用开放式课程教育平台优质课程资源及学校自建资源,及校级网络教学平台及智慧教学工具,实施翻转课堂教学、提高教育质量。
项目鼓励教师利用以国家级、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资源,鼓励高校和企业共同开发建设体现科技进步、社会生产与职业需求的微视频;依托网络平台,利用视频资源开展翻转课堂;线上学习数据,包括学生利用网络教学平台学习各种课程相关资源数据;线下互动数据,利用智慧教学工具,记录课堂教学过程中互动教学数据,包括签到、讨论等。
阶段检查标准如下:
1)已开展线上学习并实施翻转课堂教学的项目评为“优秀”;
2)已开展线上学习但未实施线下互动教学或者未开展线上学习但已实施线下互动教学的项目评为“合格”;
3)不符合以上2点要求的评为“建议整改”
4. 阶段检查材料要求:
1)项目进展报告
2)课程基本信息表(附件3)(需学校教务处盖章)
2018年度精品线下开放课程项目结题验收标准在当年申报指南中已明确,将在2021年度进行结题验收,请课程负责人提前做好安排。
(四)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原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
1.项目检查分类
2013-2018年度立项且未结项的项目进行结题验收 。
2.检查验收方式
学校组织专家进行线上评审。
3.结题验收主要内容
参照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要求制定专家网络评审标准,对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教学资源、共享服务等方面进行评价,并充分考虑网络使用用户的评价。
项目视频资源内容应重点介绍实验教学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实验名称、实验目的、实验环境、实验内容、实验要求、实验方法、实验步骤、实验注意事项等;应坚持“能实不虚”,支撑学生综合能力培养,至少满足2个课时的实验教学需求,学生实际参与的交互性实验操作步骤须不少于10步;应确保符合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可以完全对外公开服务;应依托网络平台,提供有效链接网址应直接指向实验项目,且保持链接畅通;应确保所承诺的并发数以内网络实验请求及时响应和对超过并发数的实验请求提供排队提示服务。
具体结题验收标准如下:
1)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可以评为“优秀”:
a)已入选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
b)已入选2017-2019年度安徽省推荐申报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
c)已入选2017-2019年度推荐申报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
2)不满足第1点要求的项目根据专家网络评审结果给予“良好”、“合格”、“建议延期”等;
3)建设未完成的项目可以申请延期一年;对于申请结题验收但专家意见建议延期的项目将视为延期一年。
4. 结题验收材料要求:
1)项目结题报告
2)项目基本信息表(附件4)(需学校教务处盖章;表中需明确提供项目平台链接且保证链接畅通,以便专家评审,否则建议专家直接给予“建议延期”;符合“优秀”标准的课程无需提供)
2)申请延期的项目提交延期报告。
三、时间安排与材料报送
各学院根据《2019年度安徽省级质量工程部分项目暨合肥工业大学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检查验收项目汇总表(课程类)》(见附件),组织本单位课程类项目的检查验收工作,并于2020年5月7日18:00前登录“合肥工业大学质量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202.38.95.115/qrmisstu/?orgcode=10359)完成检查验收材料的上传工作,课程建设类项目材料模板见附件。所有材料请按照要求盖章后扫描为PDF版上传。
四、相关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充分发挥课程类项目在本科教学建设与改革中的推动和示范作用。要成立专门组织,认真对各类项目的完成情况进行审查。本次检查和验收的结果将作为今后学校推荐国家级、省级等课程类项目的重要依据。
(2)到期项目原则上必须结题验收。确有原因不能按时结题的,可申请延期一年结题,每个项目仅可申请一次延期。申请延期的项目需提出延期申请,说明延期理由和项目推进计划。项目不按期进行结题或不按任务书实施的,学校将约谈项目负责人并提出整改方案。截至本通知下发之日起,2013年以前立项的尚未结题的各类项目作撤项处理;2013年以后立项应结题且已经批准延期一年结题而未结题的亦作撤项处理。
(3)质量工程MOOC示范项目自2016年度起建设周期均为2年,其中项目建设期1年,此期间必须完成MOOC课程制作并上线;课程运营期1年,此期间必须将MOOC课程应用于实际教学。精品线下开放课程建设周期为2年,其中项目建设期1年,课程运营期1年。
(4)项目负责人要根据项目进展情况,认真填写项目进展或结题报告书,如实反映项目建设成果。所有项目检查验收应以建设任务书(省级项目申报指南)作为项目执行、过程检查和验收的主要依据。报告中数据应准确无误,典型事例应真实具体,文字材料应言简意赅。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老师
联系电话:62902478
教务处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2020年4月17日
2019年度安徽省级质量工程部分项目暨合肥工业大学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检查验收项目汇总表(课程类).xlsx
附件1 课程数据信息表.docx
附件2 课程上线说明表.docx
附件3 课程基本信息表.docx
附件4 项目基本信息表.docx
附件5 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结题报告.doc
附件6 国家级、省级质量工程(振兴计划)项目进展报告.doc
附件7 延期报告.doc
附件8 成果展示形式.doc